中建投商贸有限公司成为首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单位
发稿时间:2009-09-10 供稿:中建投商贸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六部委共同制定并发布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公告,由企业申请、银行推荐、海关、税务、外管局等相关部门审核,中建投商贸有限公司成为首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单位之一。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美元和欧元等主要国际结算货币汇率大幅波动的经营环境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将为中建投商贸的自营和代理业务带来新的商机,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